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全文逾字,共43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与附则共七章。
其中提出,为解决赤水河流域酱酒产业发展不规范、产业集聚和叠加效应,使环境负载加重、中小企业“小散乱”等实际问题,单纯依赖*策、行业约束等措施已不足以实现对赤水河流域酱酒生产环境的保护,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以理顺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职责、强化法律责任,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实际上,近年来贵州先后对赤水河流域实施了多部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在赤水河“水*”上,贵州无论是力度、广度,还是时间长度,放眼全国生态保护都是十分领先和积极,成效也十分显著。
但从发展来看,贵州在赤水河治理中,此前尚未从立法层面对其生产环境独特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