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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4 18:50:0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文化创意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是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事关上海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生产机制、培育新型业态、优化结构布局、加快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府《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努力营造法治化的文化创新环境,为推进文化创新发展、繁荣兴盛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近年来,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接连获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案件概况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浦东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案件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7件;审结涉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案件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4件。案件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图1:年10月-年涉自贸区文创产业知产案件收结数量

案件主要反映以下特点:

01

诉讼内容生态化

上海自贸区持续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了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市场环境。在自贸区文化产业*策和市场良性竞争的双重刺激下,以内容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构建起了多维度、立体化的“大IP”生态格局。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的运营模式不断延伸拓展,全产业链开发的趋势凸显。以文学作品为核心的内容运营,早已不限于传统的书籍出版和影视创作,而是进一步向有声读物、游戏、动漫、周边衍生品等生态产业链条延伸。近年来,浦东法院受理的与文化创意生态产业链条相关的知识产权诉讼显著增加。另一方面,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打破了传统部门与行业的分割,通过跨界促成了不同领域的重组与合作,同时也对既有行业的划界和利益格局产生了影响。浦东法院近年来受理了多起游戏诉影视、动漫诉音频、影视诉周边等跨领域的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

02

纠纷形态网络化

随着5G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融合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网络化与数字化已成为驱动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内容产业发展迅猛,在催生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等新产业形态的同时,“互联网+文化”知识产权纠纷也相伴而生。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浦东法院受理的涉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案件中,九成以上为“互联网+文化”知识产权案件。同时,互联网还在深刻改变着文化创意产业的消费样态,不断培育新供给、促进新消费。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加速了文化内容的传播,内容消费的粉丝化趋势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推手。粉丝群体的文化创意认同度高、文化互动意识强、内容付费意愿强,会主动对接创意产业链进行联动参与和消费。因此,文化创意企业对于网络流量及其背后经济价值的竞争,成为当前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动因。

03

案件事实技术化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进步和产业融合的推动。在高新技术的驱动下,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更便捷、品质更精良、传播更高效、产品更丰富、销售多渠道、体验多方位。技术的渗透同样体现在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中。近年来,浦东法院审理了一系列涉及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纠纷,如涉及深度链接、聚合平台、云存储空间分享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涉及网络直播、游戏换皮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涉及作品转码复制存储的著作权刑事案件等。这些案件专业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相互交织,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赖于对新技术的深入分析。此外,技术的创新也为文化创意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手段。以时间戳、区块链为代表的第三方保全证据方式凭借其效率高、易操作、成本低的优势,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04

维权模式商业化

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文化创意企业的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文化创意企业在加大内容自制或采购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诉讼维权力度。审判实践中,权利人或经权利人授权的被许可人以营利为目的,批量向不同侵权人提起维权之诉的商业化维权案件也明显增多。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原告相同、被告不同,权利相同、涉及的作品或商品不同,诉请基本相同、案情近似,一般只提交权属证据和侵权证据,全部请求适用法定赔偿。近年来,浦东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近八成为商业化维权,主要类型包括涉及网络文学、影视剧、图片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涉及KTV的侵害放映权纠纷等。

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类案情况分析

在审理的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中,主要类型涉及文字作品、视听作品、图片作品、网络游戏、动漫作品等。

图2:自贸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分布

01

文字作品案件

1.概况。互联网的应用普及为文学创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网络技术破除了传统体制下文学创作的精英化门槛,打破了创作者身份的藩篱,真正实现了大众化的创作机制。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文字作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文字作品是文化创意产业重要的内容源头,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当前,针对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侵权形态也趋于复杂化。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浦东法院共受理文字类著作权案件件。

2.特点。(1)维权主体主要为网络平台。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文字作品的市场格局、商业模式和盈利手段不断演变。特别是网络文学行业的快速崛起,吸引了大量资本聚集,文学创作类网络平台的运营发展日臻成熟。文学创作类网络平台通常会与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或独家许可合同,将作品改编、出版、商业化运营等全部或部分权利让渡给平台行使。网络平台凭借其经济实力和专业能力上的优势,也能更好地作为当事人提起维权诉讼。近年来审理的文字作品著作权侵权诉讼中,网络平台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比例为76%。(2)跨领域诉讼案件不断增多。在IP热的背景下,版权授权和多元开发成为文字作品重要的运营模式,构建起了完整的版权生态。文字作品作为内容源头,其下游可延伸至出版、影视、有声读物、动漫、游戏、周边等领域,全产业链开发的趋势凸显。由此也引发了文字作品就其下游产业的侵权行为提起跨领域的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3)侵权形态日趋多样复杂。近年来,司法和行*机关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惩处力度不断加大,侵权人规避法律的意识和能力也随之增强,表现为侵权行为越来越隐蔽。例如,通过同义词替换、变换语序和句式、剪辑拼凑等方式对他人文字作品进行“洗稿”,利用他人现有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背景设定等进行非字面抄袭。此外,网络聚合、转码、云存储等新技术的发展,也衍生出聚合盗链、内容转码、网盘分享、盗版小网站和非法资源站等文字作品的新型网络侵权形态。

02

视听作品案件

1.概况。移动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文化传播的方式,极大提升了文化交流分享的效率,同时也显著影响着文化领域的产业模式和市场格局。5G时代的到来,将引领起新一轮网络视听发展浪潮。网络视听已经成为我国用户使用率名列前茅的互联网应用。与视听作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浦东法院共受理视听类知识产权案件件。

2.特点。(1)涉诉视听作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的齐头并进,网络视听领域规模迅速扩张,视听节目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新类型视听文化产品大量涌现。短视频、网络剧、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有声读物、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等新视听作品蓬勃发展,并吸引了大量粉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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