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机构:海淀区人民*府
发布时间:-11-9
*策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旅游业为中关科学城建设服务的功能作用,促进海淀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12号)、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京文领办发〔〕4号)、《海淀区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海行规发〔〕11号)、《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见京财科文〔〕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设立海淀区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产业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策原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