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现代化进程迅猛如潮,给人类的居住环境和文化遗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为了使物质文明的进步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于年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约主要考虑到部分文化或自然遗产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要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护。那么,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有哪些?申报条件是什么?
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有哪些?
依据国家文物局发布年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到要推进“良渚古城遗址”“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工作。年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是良渚古城遗址,将古泉州(刺桐)史迹同良渚并列,意味着年中国世界遗产唯一的申报项目就是它。“古泉州(刺桐)史迹”将于明年第4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世界遗产大会)上,再度过会讨论,并有望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古泉州(刺桐)史迹系列遗产是古泉州在以“刺桐”的代称闻名于世的宋元时期(10-14世纪),在海上丝绸之路进入繁盛阶段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并遗留至今的与海洋商贸、海洋文化相关的诸多史迹与遗址。作为多元文明和文化交流的整体见证,因而形成不同文明相互交流所必然具备的相互关联的功能要素和因果关系,构成了独特的文化现象和组合逻辑,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第条所说的系列遗产组合所存在的“社会性关联”、“文化性关联”和“功能性关联”,是一个有机整体。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需要满足的条件
所谓的世界文化遗产是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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