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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3 7:06:00

日前,由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民法典与文化传媒行业发展”线上研讨会成功举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大学等单位的21位专家,围绕“民法典与文化传媒行业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民法典与文化传媒行业发展”线上研讨会现场

在会议的开幕式,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段鹏副校长表示,民法典和文化传媒行业有密切的关系。在智媒时代,民法典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可控给出了解决方案,在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文学艺术创作和名誉权保护之间做出了平衡,有利于文化传媒行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实现,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委书记王轶认为,民法典和文化传媒缘分极深。民法典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现象,是传媒要传播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内容。民法典包含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密码,构成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北京互联网法院*组书记、院长张雯院长介绍,民法典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系列互联网纠纷案件,都聚焦文化传媒前沿问题,彰显民法典新时代特色,和首都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定位相一致。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表示,民法典关系到经济活动的各行各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格权编对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侵权责任编自甘风险、网络侵权责任等规定,对于文化传媒行业的权利保障和纠纷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会议第一单元,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中文化传媒相关条款的起草过程和内涵解读”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典编纂专班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龙俊从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分别举例论证了民法典与文化传媒行业的关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新宝回答了民法典中增加有关信息技术伪造规定的原因、相关表述的考量因素、侵权行为的认定、AI换脸与生物识别的关系、如何维权这五个问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表示,对企业的正当批评和商业诋毁的界限区分是司法实践的难题,并对人格权保护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做了细致的讲解。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高燕竹详细分析了民法典中网络侵权规定的内涵。

在会议第二单元,围绕“民法典在文化传媒行业的具体适用”主题,中国*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特聘教授魏永征指出,民法典使用“新闻报道行为人”的新术语,为未来传播科技的发展而推动新闻报道形态的进化,预留了充分空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丁宇翔就如何援引侵权责任编的请求权基础规范从而弥补人格权编完全规范较少的问题、违约损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赔礼道歉如何适用诉讼时效这三个实务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字节跳动公司诉讼与维权总监宋纯峰介绍,数字经济发展催生了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的平衡需求,民法典明确了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内涵,为处理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关系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但是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外延仍需要司法实践进一步界定,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可识别性的标准,进行场景化考量,防止个人信息的泛化,做好个人信息主体利益保护与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平衡。阿里巴巴文娱诉讼法研负责人李颖结合互联网产业实践,就游戏账号与道具交易等虚拟财产交易的法律问题、个人信息保护的场景及利益平衡问题、网络侵权中反通知与提供用户的真实信息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会议第三单元,围绕“民法典与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主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做了题为“民法典对著作权法修法的影响”的报告,探讨了民法典对著作权法完善体系化构建的影响,强调著作权法应当重视公示公信原则,从而解决著作权排他性的来源以及许可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质的问题。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法室主任朱兵介绍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的起草思路和体例结构,分析了民法典自愿、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在文化产业促进法中的体现。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孙铭溪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隐私和个人信息从“一元化”到“二元化”的概念重整,讨论了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与信息利用的三重张力,并对隐私信息与个人信息的界分问题分享了见解。腾讯研究院资深专家王融表示,个人信息兼具保护和利用两种属性,需要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进行调和,建议把个人信息保护更多地作为一项行*法律制度,她建议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进一步对数据处理者作出界定,对形态各异的服务提供者,予以法律定性和分类,并设置相应的法律义务。

在会议闭幕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在总结中表示,本次研讨会主要讨论了文化传媒相关条款的立法理念、民法典对文化传媒行业的影响以及民法典在未来法律适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涉及民法典的权利保障和行为自由之间的关系,主题十分丰富,讨论内容也极具启发性,今后应当加强对民法典在文化传媒行业实施问题的研究。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院长范周认为,民法典与文化传媒行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化传媒行业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学习和贯彻民法典,增强守法和维权意识。

本次研讨会是法学界和文化传媒界的一次跨学科探讨和交流,对于在文化传媒行业普及民法典理念,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理念与具体制度,提高文化传媒行业的法治化水平,推进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刘海红责编:勾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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