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和《地籍数据库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两项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自然资办函〔〕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有关司局,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的要求,规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更好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全流程管理,按照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征求意见稿)》和《地籍数据库第2部分:自然资源(征求意见稿)》两项行业标准。现送你单位,请依据职责研提依据,并于年2月2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同时反馈意见电子版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视同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陆我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