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第六代表团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法院报告、检察院报告,审查计划报告、预算报告。
曾家友代表说,年沿滩工作表现出了难、快、好三个特点,年工作安排体现了思路清晰、目标可行、措施强劲,按此推进和落实,一年后一定会取得大发展、大变化。建议区政府今后在化解债务存量、控制新增总量方面多加注意。
曾栋坤代表建议,一是通过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质量,从而达到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效果。二是抓住川南新材料基地建设的机遇,力促沿滩经济发展。
陈金贻代表建议,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覆盖面,多向位置偏远的农业乡镇倾斜,切实改善耕作条件。防止土地再度撂荒问题。二是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科技技术指导,进村,进专合社,家庭农产,返乡创业园,进田间地头对农户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帮助,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李其勇代表建议,一是加强“村村响”建设,将“村村响”的线路、喇叭延伸覆盖到村民院落,让相关政策方针、集体和组织的通知等及时有效的传播给广大村民,也能更加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二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制度,对政策落实无理取闹的农村“刺头”行为采用一定的整治措施。三是加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下放人力、物力、财力,让集体经济与耕地保护、撂荒地整治相结合,利用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巩固耕地保护、撂荒地整治成效。
徐文丹代表建议,一是民政部门增加适老化项目的资金投入,以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的,丰富项目内容,加大覆盖面;二是强化工作指导,简化项目实施程序,缩短实施周期。
周小林代表建议,一是农业农村、水务等行业部门在水源明显不足的镇村,比如瓦市的永乐、新堂、方湾等村尽快实施完善提灌建设。二是按实际需求出发,各乡镇规划建设一批囤水田项目,一定程度缓解农业生产用水。
刘慧代表建议,一是乡村振兴局专门调配资金设置产业扶持项目,支持部分脱贫户或监测户发展产业,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二是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和水质监测等基础社会服务设施。
李顺兰代表建议,一是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协调优化项目,逐步补齐瓦市镇道路设施急需短板;二是加快推进窄加宽项目建设,提升农村道路的建设水平。三是加大农村项目资金投入,吸引农村劳动力在家发展,为撂荒地整治等工作提供劳动力支持。
舒世春代表建议,一是增加主水管网的覆盖延伸,增强供水能力;二是加快支水管网建设,达到建成一批供水一批,让更多的群众尽快喝上放心水。
张胜万代表建议,一是改造高压线路,解决电力供电问题。二是增强自来水主管网的供水能力,加强铺设支水管网的建设。三是加大厕所革命推进力度,解决农村厕所脏乱差的问题。
周映均代表建议,一是加快项目实施,确保老人居住环境安全;二是长远规划,在设施、规模、安全等方面统筹考虑,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正常使用。
姜海燕代表建议,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保障。对建成管网加快通水,延伸主管网建设,加大支管网延伸覆盖范围。二是加大秸秆综合回收工作保障。积极推进秸秆回购试点合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将前期宣传、禁烧等成本转化为秸秆转运补贴,从源头杜绝焚烧行为。三是加强对高标农田项目灌溉用水的项目保障,实现土地能排能灌功能,提高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杜绝土地整而再荒。
甘居炳代表说,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落实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两大战略”和“两区一城”总体目标,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守好底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发展与安全,全力以赴做好年各项经济发展指标、民生实事、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收官工作和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紧盯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年工作目标任务,着力在乡村振兴、园区提质、经济提速、社会民生方面锚定目标、铆足干劲、高标推进,坚定不移推动沿滩高质量跨越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沿滩实践贡献自己的力量。
宋介礼代表说,在沿滩区这五年工业强区大建设的过程中,增加本地建筑企业的参与度,比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方需把80%的建筑产值留在沿滩区,让更多的沿滩建筑产值留在沿滩区,让更多的沿滩建筑企业或建材供应商参与分包或供应,既让本地企业找到了生存的空间又让税收留到了本地,同时又增加了本地的就业。把本地企业先培育起来,再反哺沿滩。
郑耘同志建议,一是各财政部门都要做好本职工作,改变遍撒网的方式,对不同的行业进行针对性帮扶,选取适合的优惠政策以便企业恢复。二是强化辖区缴税企业管理和服务,做到应收尽收、应征尽征,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王青松同志说,税收总量在下滑,但总支出总收入在增加,可见沿滩未来总体经济提质增速仍然有希望。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民主办事、开放办事。
何大奇同志建议,一是解决思想方面的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群众法制观念。二是掌握群众诉求,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权益,踏踏实实办实事。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信访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将信访工作落实到民生实事上。四是完善信访工作体系,维护基层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