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年志愿填报仅剩最后10天!为了帮助各位家长更好的了解学校情况以及制定志愿方案,给大家整理的是: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编印的《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年西安交通大学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须进行主修专业选择并重新调整宿舍,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录取规则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业清”录取原则(即“专业志愿优先”,对已提档考生按照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按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的原则)。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H、人工智能H)、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
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优惠参考分数线以本科一批次(不含一批单列)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不包括浙江籍和上海籍考生),其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及优惠资格考生公示信息为准。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优惠参考分数线以本科一批次(不含一批单列)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不包括浙江籍考生),其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及优惠资格考生公示信息为准。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三、艺术类及少数民族录取原则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我校不再组织美术学类校考。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年书法学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预科录取当年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学校预科转入专业计划(在预科转入本科前公布)及学生志愿填报顺序确定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进行。
四、转专业政策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对于部分省份在提前批次或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如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入校后可申请跨大类调整专业;如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提档线,入校后不得跨大类调整专业。
西北工业大学
一、计划与录取
西北工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严格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分数高低安排专业。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西工大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属于中外联合办学类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联合办学类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西北工业大学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业大学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年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一、招生计划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部分省份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具体由我校与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在录取期间沟通确定。
二、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我校授位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满足法方入学标准的学生还可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的资格。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分,分制),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一、计划与录取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提档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平行志愿提档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同分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分数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顺序认定。
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
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进校后学院将组织美术基础水平测试。
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模式培养(学生可选择在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的学生,在澳期间按照南澳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达到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长安大学
一、招生计划及录取
长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长安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认可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阅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在投档成绩(含同分位次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5.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7.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保送生等小类别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或实施办法。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以各省艺术类统考专业课成绩为准;使用编导类统考成绩的戏剧与影视学类(分流专业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地普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的90%。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成绩录取,同分时依次按照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
8.报考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执行,对口试不另行要求。
9.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日语、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和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类别,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10.学校实施大类招生,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大类招生方案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按年度进行信息公开。如学校对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
一、招生计划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含新疆协作计划)结业生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不编制分省计划。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需求及建议,公费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新疆南疆计划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内,单列编制来源计划。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师范性质艺术类专业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各省需求,结合生源省招生计划规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非师范性质艺术类专业按照我校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计划编制办法编制。在不编制分省计划的省份,凡我校专业测试合格、填报了我校的一志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我校将投放计划录取。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
二、录取原则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级招办确定的为准。浙江省、上海市按照省级招办年录取工作方案有关精神执行。
我校各类别招生项目均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63号)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按省级招生办公室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于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高考录取结束前将省级招生办公室盖印确认的申请书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同时电话告知并确认传真接收成功,否则不予录取。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原则(即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类)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有退档则可顺延录取),其他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类),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类);不能满足所报志愿专业(类)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次确定。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创新实验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均无需口试成绩。
体育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创新实验班)非师范生录取原则: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后,我校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相关简章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双语班(协作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若所在批次无相应科类普通类非定向参考线,参照提前批次相应科类普通类非定向参考线执行。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学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学校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等,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年本科招生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年学校共有62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32个专业按11个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1~2年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选择所录取专业类中的相关专业学习。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实行“学科大类+个性化”培养,在学科大类下学生自主选择本科专业和导师,实施导师指导下的个性化培养和全学程的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经过三年本科学习,获得我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我校与美国UniversityofNebraska–Lincoln(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读,达到对方条件后,赴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学习一年。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二、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以内。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学校认可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
陕西考生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西安理工大学
一、计划与录取
西安理工大学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招生类别: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内地高中班毕业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等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
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西安理工大学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同分数情况下,按照位次先后进行排序,无位次的省(市、自治区)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参考相关科目进行录取。
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项适用于投档及分专业录取。
录取期间,我校向社会公布的来源计划未完成时,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按类录取的新生在入校后通过考试确定具体学习专业。
艺术类(美术)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同分情况,参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当年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可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政策执行。
西安理工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西安理工大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西安理工大学信息技术与装备工程学院位于西安市大庆路号(西安理工大学莲湖校区),设有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3个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