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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立国想到的谈文化产业意识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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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卢晨

近阶段来,我国有学者教授不断呼吁把“文化立国”列为国家战略。在第八届中国文化产业论坛上,北京大学的教授提出,我国应确立“文化立国”战略。“文化立国”战略大致包含五层意思:一、要提升中国文化的人文内涵、提升国民的精神高度。二、要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传播。三、推动各级*府部门积极落实文化责任。四、鼓励国民文化消费。五、加强文化的国际推广。学者教授们表示,希望在研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时首先研究文化立国。文化立国不仅仅是文化强国和文化兴国,“立”是稳定的、长远的、稳固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稳固非常重要,“文化立国”战略的同时还要“科技兴国”和“教育兴国”。

在这里,“文化立国”战略的第三点内容“推动各级*府部门积极落实文化责任”和第四点内容“鼓励国民文化消费”这两点与魔术行业的关系尤为密切。“推动各级*府部门积极落实文化责任“也就是说今后*府部门对文化工作将更加重视,文化事业将得到更大的支持,财*拨款会更多、扶持力度会更大,人们工作起来也更有积极性。演出事业是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事业的整体重视必将带来演出事业的生机勃勃;再讲“鼓励国民文化消费”,文化消费的很大一方面内容是看演出,当然也包括看魔术演出,这样,有关部门组织演出的机会会增多,那么魔术演员演出机会也会增多,业务会更繁忙。同时,鼓励文化消费,其意是说提倡国民在文化上进行消费,在文化消费上*府会倡导和引导。这样,国民文化意识增强懂得消费后演出门票会卖得好、文艺演出观众会涌跃看,那么,演员收入就会提高,演员收入提高不仅可以改善自身的生活质量,更可以在经济上有能力对艺术进行创作创新。

所以说,“文化立国”战略无论从哪一层面理解对文化事业、对演出事业的繁荣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笔者深深为学者教授们的正确建议叫好!

文化产业的意思是说文化是一个需要投入才能产出的产业,投入跟产出成正比,投入越多产出越大,只有投入产出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产生利润,然后扩大再生产作良性循环,文化事业才会不断发展壮大。

过去一段时间直到现在,我国社会对于文化是一个产业的意识还非常薄弱,现举三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说明问题。

一是倒置了的“文企联姻”。文企联姻指的就是企业出钱,支持文化事业,使文艺工作者多出作品,企业出的是物质金钱,文艺工作者出的是精神食粮。文艺工作者得到企业的物质支持后,可以创作出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作品,这样反过来可以提高企业的文化艺术品位和档次,提高企业的文化力和凝聚力,最终促进企业的发展。文企联姻从大面上讲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准,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文企联姻是一件利国利民、相得益彰的大好事,*府支持、人民拥护。笔者碰到一家和文化结对了的文企联姻企业,“文企联姻”之后,企业每每搞活动文艺家都是积极参加,联姻单位也不“含糊”,笑脸相迎、酒肉相待,晚会现场是场面热闹、其乐融融,倒也是开心一晚。让人感到郁闷的是,这文企一联姻,不但原先指望的赞助费不见一个子儿,连文艺家本来应得的劳务费也因为是“联姻”成了泡影,不知这是企业在赞助文化还是文化在反赞助企业?

二是误解了的“文企合作”。前阶段,笔者碰到我市一家经常大打特打广告、竭力树品牌、颇具知名度的商业企业,商场定位是面向高端人士,卖的都是名牌精品。他们计划在万圣节那天搞活动,筹划一些魔幻方面题材的作品,配合万圣节气氛,使商场集聚人气,提高知名度、增加营业收入。万圣节前夕,他们急切找到我们浙江*岩魔术家协会,希望他们企业能和我们魔术家协会好好合作,万圣节那天在商场一楼大厅安排以魔术为主题的表演及搞一些其他魔幻元素。我们魔术家协会也积极配合,提出各种方案,努力使万圣节魔幻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几次洽谈后,当我们提出工作内容依商场要求分步实施并要按规定事先签订合作合同,他们看到合同条款中有“支付款项”一栏,他们辩解说:找我们魔术家协会合作就是要忙他们义务演出、义务策划方案,既然合作怎么还要收费,收费就不叫合作了。闻听此言,笔者大跌眼镜,几乎晕倒。

三是搞活动“经费不足”。近期,笔者碰到某一乡镇搞“合作银行杯”桃花旅游节,一看就明白,这次旅游节经费有合作银行赞助,另外这次旅游节还在卖门票,游客须购票入内。旅游节还有游客须知、行车饮食指南、一日游行程安排、导游图等,非常周到、全面、规范。这次旅游节一方面有合作银行赞助,同时还有门票收入,当初经办人也作了演出有补贴费的承诺。旅游节期间桃花园的中心舞台文艺工作者忙乎了三天六场,这几天风和日丽、气候宜人、桃花盛开,来旅游的游客也是熙熙攘攘、络绎不绝。等到旅游节结束后,经办人当初承诺的补贴费最后据说是主办单位这次活动“经费不足”,结果就没有下文了。笔者相信经办人非言而无信小人,而是主办单位“确实”“经费不足”了,不过事先承诺居然可以如此轻描淡写而过,这是完全无视文艺工作者劳动、完全没有诚信意识、完全没有合同观念的行为。“经费不足”还振振有词,是荣辱观颠倒的表现。

在文化事业上,缺乏文化产业意识、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对文化工作者劳动不尊重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如有些演出预算好几万,其中灯光音响费用是不能省的、背景布置费用是不能省的、租花租盆景费用是不能省的、就是搬运工的劳务费也是不能省的,唯独文艺家的劳务费到这时“恰好”“经费不足”而“省”掉了;有时晚会安排游戏活动,游戏优胜者获得优胜奖、参与者获得参与奖,而有一定知名度的文艺工作者独立表演一档出彩节目却一奖不奖,所付出的劳动价值居然还不及游戏参与者;有时挨不着边的单位莫名其妙地将文艺工作者冠以“自己人”,然后就心安理得地享受起“免费的午餐”;还有文化事业在经济上“倒投标”,不顾艺术的品质、档次、品牌,那家便宜找那家,越便宜越“好”,只要是“节目”就可以了;还有不分由说使出强行以低价支付的损招,极尽搜刮之能事的;还有得了“健忘症”,事情有开头没结尾,不了了之的……

更有甚者一些打着公益旗号,行着商业行为的伪公益卑劣行径也频频上演,如房地产公司楼盘促销活动的当事人也把它操作成“公益活动”,这说明当事人除了缺乏文化产业意识外还有的是利欲熏心。

“联姻”结果是劳务费化为泡影、“合作”变成了义务演出、旅游节事先的补贴承诺可以矢意否认、搞活动可以以“经费不足”为由不了了之、演员独立表演一档节目收益不值游戏参与者、成为“自己人”就可变成“免费的午餐”、文化事业经济“倒投标”、“健忘症”频频、伪公益肆虐……把文艺工作者的劳动当成做“广播体操”一样轻松,认为演出嘛,就是动动身子动动胳膊,无啥大碍。完全没有理解艺术的得来是需要刻苦的努力、难辛的劳动加上经费的投入才能获得的。种种迹象表明,目前我国社会还有太多太多的人文化产业意识相当薄弱。

满腔热血报效祖国魔术事业的雄心壮志被一次又一次的“义务”浇得凉透了心!中国魔术艺术的出路,敢问路在何方?

魔术艺术是一个在创作过程中需付出相当大的精力和成本,而具体到每场演出时又暂时不表现出明显成本的一个特殊商品,这种成本是一种隐性成本。演出成本跟宾馆酒店业有点类似,建一家宾馆酒店其建筑造价、装潢布置需付出相当大的成本,而到开业后客人住一夜又暂时不表现出明显的成本,因为住一夜房间毫发未损,但宾馆酒店不会因为房间还是原样就只收客人几元钱水电费,客人所支付的是按旅游业通行的标准支付,这个标准当然是水电费的几十倍甚至数百倍,这说明我国的宾馆酒店业已在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了,而我国的文化事业并没有完全做到如此,还有许多人没有认识到文化事业其背后的隐性成本。(关于当前有些所谓的“明星”索要高额出场费现象,笔者将另著文叙述)

我国古代兵法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说法,即在行*之前,*晌要充足,*晌即是经费。同样道理,魔术艺术要发展,同样也需要经费充足,没有经费只能是纸上谈兵,不能付诸于行动和实施。即使最美妙的构思、最前卫的创意、最周密的计划,如果没有经济力量作后盾,那一切的一切都是空中楼阁。

举个世界强企业连锁超市例子说明问题,大家都明白,能进世界强企业是指管理、效益、规模、税利、品牌都是上档次的,当然,它能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投入产出要成比例。反过来设想一下,如果消费者进入该世界强企业超市购物完全无视商品的生产成本和企业的运营成本,以“经费不足”为由拿了商品就走,想付款就付款想不付款就不付款,或者凭着感觉想付多少就付多少,超市方面对顾客不付款行为没有制约权,对商品定价没有主动权,那结果会怎么样呢?可以预见,那就亏你没商量,世界强企业即刻会变成世界大亏损大户,社会就会乱套。因为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这是任何事业发展的前提。所以说,那些以“经费不足”为由就可以不了了之还“理直气壮”的做法,这实在是强盗逻辑!

大家都知道,我国还没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还没有进入按需分配的社会,我国的国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发展中国家,但消费者在消费文化方面,似乎已“提前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所以说,如果中国魔术事业的发展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方面得不到保障,那中国魔术事业的繁荣就无从谈起。任何行业都一样,如果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谈一切发展都是空话。

中国魔术事业发展过程中之所以步履艰难、困难重重其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目前社会文化产业意识薄弱,社会对艺术投入产出没有按市场经济规律、按文化产业规律操作。魔术工作者有时完全是一个任人斩割的羔羊,任凭他人按良心“自觉”付费。所以中国魔术的发展陷入一个难以言表的、极为被动窘迫的困境。中国的魔术事业疲势到如此程度还有多少能力拿出经费维持自身的发展创新?许多魔术工作者的艺术创作是指望劳务费在“等米下锅”,不知他们知否?

怎样使魔术事业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让魔术工作者劳有所得,实现良性循环,这是各级杂技家协会和魔术家协会所要考虑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只有经济实力增强了,那魔术的发展创新才变得切实可行。

浙江*岩魔术家协会成立于年,由于没有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协会成立伊始财*就陷入严重危机,有时竟然出现了在艺术上投资就意味着亏损这样一个尴尬局面,投资跟回报竟然完全不挂钩。为了摆脱困境、促进魔术事业有序发展,笔者在年写了题为《关于适当收取演出成本费的理由说明》的文章,呼吁文化事业要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此文对唤起社会关心支持魔术事业发挥了一定作用,今发表于此,望各位共同努力呼吁,让全社会形成健康的文化氛围。

全文如下:

我协会成立于年,几年来,经历了大小演出数百场,魔术节目成为一台晚会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为我市的文艺事业作出了一定贡献!

然而,由于魔术艺术投资巨大,道具制作成本昂贵,加上学艺时差旅费负担很重等因素,致使协会的成本开支每年居高不下。长期以来,基层的文艺演出往往是义务性质的,或者是半义务的(指演出收入在成本价以下,经核算,10分钟魔术演出一场成本约元左右),没有从事文艺演出工作的局外人可能难以体会到高质量文艺节目投资的巨大性和演员劳动的艰辛性。因此,长期存在着演员劳动报酬不考虑成本因素而由邀请单位任意给付现象,演员因碍于面子而羞于启齿,这种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变。作为劳动者的演员对价格没有主动权,纵观三百六十行,没有一行像基层文艺演出那样存在这一不合常理的怪现象。不按行情足额支付演出报酬,这无异等同于克扣工资。

只有投入,没有或少有产出,这实质上是严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协会经费国家没有分文拨款,完全靠自负盈亏,这样,演出收入事实上是协会赖于生存的几乎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对于下岗人员来说演出收入还是用以维持生计的重要经济来源。但是,由于脱离市场经济规律,演出收入无法用以维持协会生存,更谈不上用以个人消费。为什么从事魔术的人数极少极少,这可能和这条道路实在太过艰难有关,入不敷出,必然使人无法从之。

面临严重亏损的困境,我协会自强不息、负重拼搏,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挤出工资帖补协会,坚持把高雅艺术奉献给广大群众。这几年,协会一直在艰难地负运转着,拖着沉重的债务包袱苦苦支撑到现在。如此几年下来,我协会财*赤字已达六万多元之巨,债务包袱越背越重,目前几乎到了举步艰难、奄奄一息的境地。我协会意识到,无私奉献虽说精神可嘉,但长期靠无私奉献,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良好方法,问题的症结所在是违背了客观规律,如再不采取措施,任其亏损下去,必将严重制约协会正常开展工作的能力,甚至有可能被推到无法生存的绝境边缘,面临破产倒闭的危险,这是严峻的事实,基层文艺工作者也成了相对贫困的社会弱势群体。

无奈之中,我们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支持基层文艺事业,都来尊重文艺工作者所付出的艰辛劳动。艺术的提高需要经费的投入,文企之间应加强文企联姻,做到以文养文,使自身具备造血功能,建议文艺事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辛勤劳动理应得到回报,不能让劳动付诸东流,这样基层文艺事业才能充满生机活力。希望我们发自内心的呼声能唤起社会的重视、民众的觉醒、当事人的良知!

因此,为了尽快还清债务、扭转亏损局面,促进基层文艺事业健康发展,我协会适当收取演出成本费,以确保正常运转,这万望能得到您的理解支持!万分感谢!

虽然这篇文章写的时间是年,距今已过去十几个年头,但文章内容至今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这不是什么思想高尚不高尚的问题,而是事关社会民生的问题。

在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意识薄弱、魔术事业整体处于弱势的窘境下,笔者作为一介书生所作的努力也只能是呼吁再呼吁了!

希望国家能把“文化立国”早日列入基本国策,这样,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宏伟目标的步伐将会前进一大步!

说明:每场演出的成本是这样计算出来的:年平均投资总额÷年平均演出量=每场演出成本。如按年物价计算,在最节省的状态下年投资总额至少为10元,年演出量约为50场,两者相除,得出年每场演出成本为元。

作者简介:卢晨,中国杂技家协会会员、中国魔术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魔术之友俱乐部副会长、浙江省杂技家协会主席团委员、浙江省魔术艺术委员会副会长、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浙江台州曲艺家协会副主席、浙江台州文艺评论家协会副秘书长、浙江台州表演艺术家协会副秘书长、浙江*岩魔术家协会主席、国际华人魔术协会会员、青年魔术家、魔术评论家。

该论文发表在《杂技与魔术》年第2期

《杂技与魔术》是由中国杂技家协会主办的杂技魔术类国家级专业刊物。

主编:方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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