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世界自然保护地委员会(WCPA)发布了自然保护地最佳实践指南系列第32期——《自然的文化和精神意义》。本指南强调了自然在人文精神方面的重要意义,认为人与自然景观之间的精神与文化纽带有助于自然保护地的治理与管理。
该指南从四个方面为决策者提供了建议:
1)应如何在保护地的综合治理与管理中体现自然的文化精神意义,提升其成效、可持续性、包容性、复原力以及社会公正;
2)为利益相关方赋能,促进其参与决策治理;
3)鼓励建立网络,共同保护自然与文化,加深自然与文化和精神之间的联结;
4)提高从业者及公众对自然的文化与精神意义的认识和了解,有利于保护工作。
该指南将自然的文化与精神意义定义为: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个人和群体)对自然特征和自然本身所产生的精神、文化、灵感、美学、历史和社会意义、价值、感受、想法和关联。此处使用“意义(Significance)”而非“价值(Value)”是为了强调这一概念容纳了知识、意义、情感以及价值等含义,使其能够广泛适用,成为自然保护地有效、包容和公平地进行管理与治理的必要条件。
《自然的文化和精神意义》提出了六项根本原则,所有指导建议都基于根本原则制定:
1.尊重多样性;
2.构建多样化网络;
3.确保安全与包容;
4.阐明改变的原因;
5.认识到权利与责任;
6.认识到自然-文化的关联。
根据六项原则,该指南总结了12组共41条针对自然保护地内自然的文化与精神意义治理和管理相关的指导建议,每条指导建议都配有示例说明,并辅以十篇来自全球的案例研究深入讲解如何将该指南应用于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与治理过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云岭乡雨崩景区雨崩神瀑
当地人相信神瀑能够消灾免难
自然的文化与精神意义的重要性
《自然的文化和精神意义》旨在支持保护地在规划、管理和治理时将不同的世界观以及对自然的不同理解纳入考量。自然的文化与精神意义是由一系列社会和文化因素决定的,不同群体所珍视的东西不同,或珍视的原因不同。因此,自然的意义可能基于多种不同的价值观,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可能导致冲突、相互产生依赖或重叠。
在一些自然保护地中,特定的世界观、文化习俗与价值观可能与自然保护目标相悖。这种冲突会逐渐破坏保护方案与行动,影响重要利益相关方和保护地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当自然保护目标能够与当地群体的观念和文化相协调时,则有利于保护方案与行动的成功实施。
以自然的意义为主导的保护
以自然的意义为主导的保护是指在人们(个人或群体)对自然特征和自然整体的价值、知识、意义和感受的启发和指导下进行的保护。这不同于主要以自然科学和知识为主导的保护,后者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