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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年传媒行业相关政策及风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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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随着传媒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持续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传媒行业相关的*策,设立规范行业的标准,制定促进相关领域发展的举措。传统的影视行业似乎即将迎来行业大发展的转折点。

今天我们就来回顾一下,传媒行业有哪些相关*策出台,他们又产生了什么影响。

1年2月

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以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3月1日正式执行。

要点:

1、各级单位把关,履行相关审核原则;

2、明确标明发证机关、发证许可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号,展示不少于3秒;

3、不得以“非删减版”“被删片段”等方式进行炒作;

4、电视剧中不得插入任何广告及相关栏目,不得出现任何节目、栏目预告,不得擅自改变剧集长度,片头片尾不得插入任何形式广告。

解读:

行业年会上,总局点名批评部分热播剧目的宣传炒作问题,同时出台相关宣传及广告规定,*策呈现缩紧。虽对传统电视媒体的创收形成一定影响,但行业各类相关都会有益处。

2年2月27日

风向:

在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李京盛司长发表“年-年电视剧管理”主题报告,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罗建辉司长做题为和“网络剧的发展与管理”的主题报告,网络剧的监管问题成为大会的核心议题。

要点:

1、网络剧审查开始,线上线下应当统一标准;

2、网站自审审核员需接受总局培训考核,引发热议剧目将会进一步由管理司专家审核团队审核总结,有疑议的将更进一步审议;

3、24小时持续监看模式。

解读:

至年间,网络剧大爆发,迎来其发展元年。对此广电总局将相关监管,缩紧*策,一方面,导致网剧题材红利逐渐衰退;另一方面也预示着相关剧目审查标准更加清晰,制作公司将更加有迹可循,市场也会更为规范。

3年5月10日

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点: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应向所在地省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后,方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应按要求重新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在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之前,不得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交易。

解读:

从通知内容来看,传媒企业登陆新三板前要审批,已挂牌的要停牌补票。新三板挂牌条件较为宽松,审批限制环节较少,此通知也是补上此漏洞。通知的一个后续影响是,为了避免审核上的麻烦,部分网络视听持证企业可能会将许可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4年5月18日

风向:

视频行业国资“特殊管理股”必须入股

要点:

1、视频行业必须有国资股东;

2、国资股所持股份及价格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能象征性出资;

3、意向性协议重点:股份比例,估值,董事名额,如何行使董事权利,权利范围,仅限于试听内容的生产、投资、合作的表决权、审查权、以及主管内容高管任命的表决权。

5年6月

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加强自主创新、引进模式管理、时段编排、总局扶持*策等做了进一步明确。自6月起实施。

要点:

1、全力推进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

2、支持鼓励自主原创节目;

3、做好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备案工作:备案程序;联合研发;数量调控;

4、把“”时段作为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在不同主题不同领域开发多样态、差异化的节目,力求电视荧屏丰富多彩。

解读:

此通知号称“原创令”,此举标志着广电总局将大力扶持原创节目模式,叫停“天价”引进版权行为。在*策上支持鼓励原创,但实操层面须分清真伪,防止国内市场形成抄袭、山寨的风气。

6年6月2日

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将于年7月1日实施。

要点:

1、强化了出版服务单位的内容质量审核责任;

2、采取分类审批管理、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

3、对移动游戏实施了分类审批,不同分类审批周期。

解读:

此通知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移动游戏市场秩序的监管并使其更具可执行性,并对市场上的不合规情形进行清理,表明了国家行*机关对网络游戏行业加强监管的态度,尤其是对涉及特殊题材内容的游戏,严厉监管。

7年6月25日

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促进互联网信息搜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该规定共十三条,自年8月1日起实施。

要点: 

1、明确《规定》适用范围和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定义;

2、明确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管单位;

3、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4、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解读:

搜索引擎作为一种社会化的信息检索服务通用工具,其搜索结果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对其进行规范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搜索引擎服务历来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尤其对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因为对其性质界定不清,更是缺乏规范,成为管理的盲点。

8年6月28日

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自年8月1日起实施。

要点:

1、App提供者对注册用户的实名制;

2、App商店对上架应用提供者信息的实名制审核;

3、实名制中开发者的主要义务:1.保护用户信息安全;2.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3.未经过用户同意,不得开启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功能,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不得捆绑安装无关应用程序;4.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制作、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用程序。

解读:

国家网信办首次明确是移动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的主管单位。此规定侧重维护市场中弱势一方——网民的个人信息与合法权益的保护,并进一步把APP服务市场纳入法制化轨道,利于规范行业乱象。

9年7月2日

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要点/p>

1、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

2、明确具体任务:1.树立深度融合发展理念;2.加快融合型节目体系建设;3.加快融合型制播体系建设;4.加快融合型传播体系建设;5.加快融合型服务体系建设;6.加快融合型技术体系建设;7.加快融合型经营体系建设;8.加快融合型运行机制建设;9.加快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3、明确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2.加大*策扶持力度;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4、完善融合考评体系。

解读:

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是传统广播电视媒体革新图存、赢得未来的必由之路。此次通知指在促进广播电视媒体转型升级,提升广播电视媒体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有指导性作用。

10年7月3日

通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

要点:

1、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包括移动新闻客户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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