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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保规范本月实施,你会给爱车买份延保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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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缸哥写了一篇关于汽车易损件质保周期的文章,有位车主表示这些易损件与发动机、变速箱等比起来并没有多少价值,质保期短一些也无所谓,自己的车马上就要出保了,之前已经通过质保索赔换过一个气缸盖,如果出保后发动机再出现什么问题这修起来可不是一笔小钱,该怎么办呢?很多4S店在车主车辆出保前都会提醒车主并邀请车主进店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一些重大零部件存在问题4S店会通知车主并进行免费更换,因为这些索赔的费用并不是4S店承担而是厂家将费用补贴给4S店后再去找对应的零配件供货商索赔。除了对车辆进行出保前的检查外,4S店还会向车主推销延保服务,即每年交付一定的费用即可继续享受核心零部件的质保,质保服务的提供方有可能是4S店自身,也有可能是与4S店合作的保险公司,虽然延保服务已经在国内推广数年,但目前我国的延保渗透率平均不到10%,欧美地区的汽车延保率则在40%左右,缸哥分析,造成如此差异的原因如下:汽车市场发展历史原因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在年突然迎来了井喷期,消费者对汽车的了解程度并不高,这也导致了我国汽车文化的缺失以及各种汽车服务的成本远远高于国外成熟汽车市场,比如我们的二手车流通成本和汽车金融成本,高成本最终由消费者买单,总是将高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和抵触。国内4S店水平参差不齐国内4S店数以千计,每家4S店都是独立法人,不同的管理理念造就了不同4S店的服务水平。客观的说,我国4S店的整体服务水平与国外相比依然有很大差距,网上还时不时的爆出“某某4S店坑害消费者”的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4S店成为了汽车消费者的对立面,这种对立从我们常称呼4S店为“四儿子”也可见一斑,基于对4S店服务水平的不信任消费者很难在4S店购买延保服务。没有行业统一规范近年来4S店一方面由于厂家压库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成本太高而导致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的事件已经见怪不怪了,至今依然有很多消费者由于没有拿到新车合格证而无法上牌,很多车主拿着4S店曾经的工时券去保养却发现4S店已经关门大吉,工时券不过是废纸一张,这些行业乱象让咱们消费者把钱包捂得越来越紧。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令现有的政策、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欣慰的是我们的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比如在本月正式实施的《汽车延长保修规范》,该规范是汽车延保行业首个服务类团体标准,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牵头编制。该规范明确了汽车延保服务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并规定了延保服务合同形式以及具体的延保范围,将以往延保项目不清晰导致需要保修而推脱责任的模糊地带透明化;在风险管控方面,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我们先看规范中规定的三个条件:1.延保服务期限超过12个月。在咱们消费者角度即为我们购买的延保保修期超过一年。2.签订延保合同时,距离承担维修责任的开始时间在12个月以上。3.签订延保合同时,距离合同对应的车辆由制造厂提供的质保期结束日在12个月以上。一旦触发这三个条件,那么延保服务商必须在下面这些条款中选择一个进行执行:1.由保险公司作为汽车延长保修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签订汽车延长保修责任的保险合同,该保险公司应为在中国境内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2.由汽车制造商或总经销商作为汽车延长保修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签订汽车延长保修合同;3.汽车延长保修服务提供商针对与用户签订的汽车延长保修合同,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且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完全覆盖汽车延长保修合同的维修责任,确保转移长尾业务的维修财务风险(二手车延长保修服务提供商以与保险公司协议内容所述维修责任为准),同时,汽车延长保修服务提供商应向保险公司缴纳足额的保费;4.汽车延长保修服务提供商提供由精算师设计的延长保修服务产品,并在每财务年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年度审计,并且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显示责任人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合理的未分配利润和足额的账面现金,以确保有能力履行远期责任。上面这四个条件均是在为未来延保服务供应商无法履约进行风险规避,对于咱们消费者而言则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尺,无论延保服务的供应商是4S店还是4S店合作的保险公司,只要咱们购买了这项服务那么未来就要保证能够正常享受到。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喜欢给手机买一个碎屏险,那么对于汽车延保服务,大家又会去购买吗?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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